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污遭判刑定讞,今天發監執行,李朝卿上午在近百名支持者簇擁下,向南投地檢署報到,李朝卿指出,還沒收到判決書就被通知要入監,司法已淪為政治工具。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藉災修復建等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賄賂。二審認定他涉犯111罪,最高法院駁回其中8件回扣案的上訴而告定讞,李必須入監,其餘103案發回更審,8罪各判刑12年至14年不等,總計為98年,實際應執行刑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檢方通知李朝卿和同案被告李朝卿的妻舅簡瑞祺,應在今天上午10時前往南投地方檢察署報到發監執行。不過,上午9時左右,地檢署門口就有近百名民眾聚集,說要幫老縣長送行。地檢署不敢大意,10多名法警在大門進行管制,除要接洽公務的人員外,其餘人都不能進入地檢署。
簡瑞祺約在上午9時40分左右進入地檢署,在前往偵查庭的路上還不時大喊司法不公,自己遭到司法迫害;而原應在上午10時報到的李朝卿,直到10時20分左右才搭車抵達地檢署大門。
近百名支持者看到李朝卿時高呼「縣長加油」,前南投縣副縣長陳志清等多名李朝卿擔任縣長時的局處首長,也都到場聲援。
李朝卿一下車先和支持者握手擁抱,有支持者忍不住落淚,李朝卿則緊緊抱住對方。在進入地檢署大門前,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看到有這麼多的好朋友來送溫暖,心情很澎湃。
李朝卿說,今天來報到不代表他接受司法的判決,因為到今天為止,他都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要他入監執行,心有不甘,司法已淪為政治的工具。
李朝卿隨即在多名法警的陪同下步入地檢署,由檢察官召開偵查庭,確認身分無誤後發監執行,送往台中監獄南投分監。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盈指出,李朝卿和簡瑞祺今天將先暫時送到南投分監,之後再提交台中監獄,李朝卿刑期暫時先執行有期徒刑14年,簡瑞祺刑期為11年10月。(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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