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把客人嘔吐留下的垃圾,丟到路邊垃圾筒,竟然被開1200元的罰單!台北市的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告發小黃運將違反規定,沒有使用專用垃圾袋,丟在行人清潔箱裡;這位吳姓運將氣憤難平,他強調丟的不是家用垃圾,稽查人員不接受陳述,強制開單,還說他掀開垃圾桶的蓋子丟垃圾也違法,要求他要簽單,否則叫警察。
計程車司機吳文枝:「塞不下,我就這樣…。」
小黃運將吳先生怒氣沖沖,說酒醉客人在車上狂吐,擦拭後的垃圾,丟進行人垃圾桶,現場被稽查人員告發,罰單1200元。計程車司機吳文枝:「說(垃圾桶)蓋子掀起來,不行,這是衛生紙,這是客人吃的東西,喝酒後剩下的東西,我要把它吃掉嗎?他說要不,你去買專用袋來裝。」
果真,稽查人員就在舉發通知書上寫明,運將吳先生未使用專用垃圾袋,任意丟棄在行人專用清潔箱,已經違法,越說越氣,陳情的計程車司機更說自己被恐嚇。吳文枝:「(環保局說)你沒有簽,你沒有簽,我就叫警察來開單,要4、5千,威脅我耶。」
北市環保局科長邱寬厚:「於情於理上,個案上應該可以(丟),第一個看內容物,第二個原則性看你(垃圾)大小。」
環局保人員一時被問到語塞,一下說不能把掀垃圾筒蓋子丟垃圾,一下說運將丟客人嘔吐物物,屬於特殊個案可以申訴,但其實吳先生申訴並沒有通過。
其實按照法令,不是所有人的垃圾,都能丟進路邊垃圾桶,只有行人可以使用專用清潔箱,市府官員拋出老話一句,一切依法令,下次丟垃圾民眾,也只能三思後再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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