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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高齡化 立院三讀成年人可訂契約意定監護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讓成年人在意思能力還健全時可和他人訂定契約,進行意定監護,執行雙方在契約範圍內的約定事項;契約的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才算成立。2019/05/24 17:35 -
因應高齡社會 成年人將可訂契約指定監護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成年人在意思能力還健全時可和他人訂定契約,經公證人公證後進行意定監護,執行雙方在契約範圍內的約定事項。2019/03/20 17:19 -
完善民法監護制度 高齡者將可訂契約選監護人
法務部指出,高齡社會須有更完善的成年人監護制度,行政院今天通過修正民法部分條文,重點為尊重高齡者意思自主,若訂有意定監護契約者,法院為監護宣告時將以意定監護優先。2018/09/27 17:11 -
自己的監護人自己選! 政院擬訂成人意定監護制度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新增「意定監護」制度,在本人意思能力完整的時候,可先指定監護人,未來若失智或喪失表意能力,就由指定人選擔任監護人。法案後續送立院審議。2018/09/27 16:51 -
自己決定誰來照顧! 民法將增訂「意定監護」
當年賣無法自理生活後,由誰來照顧和監護自己,未來這個選擇權有機會落在自己手上,不再侷限於親屬或配偶關係。2018/07/22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