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六次會議今天舉行;該組召集人林子儀說,委員們會中做出5個結論,包括強制律師代理(辯護)訴訟制度之採行,應漸進逐步擴大等。
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官網指出,第二分組第六次會議於今天早上9時在司法院舉行,原定要討論5項議題,但因時間關係,委員們今天僅就民刑事上訴程序改革(含強制辯護、代理制度)之配套措施及改革步驟議題進行討論。
林子儀表示,今天會議的5個結論,包括當事人若有受律師協助需求時,應充分落實律師扶助;強制律師代理(辯護)訴訟制度之採行,在不違反訴訟權保障的前提下,應妥為規劃、漸進逐步擴大,簡易或小額事件等,以勿採強制律師代理辯護制度為原則,有關法律扶助及律師費用之負擔,相關配套措施應妥為規劃。
此外,律師之考選、職前及在職訓練等應檢討改進,並建議研議律師專業分科制度;律師應從事一定的公益服務,相關規定應由主關機關、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妥為規劃;律師執業倫理應加強落實,對於不適任的律師,應落實律師懲戒與淘汰制度。
另,針對第二分組日前決議,終審法院法官將改由總統任命,引起各界質疑,司法院為此提出復議案,讓司法改革更加順利推動。
林子儀說,因為時間關係,再加上沒有相關的復議程序,委員們決定留待日後的總結會議,再行討論此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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