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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外勞工作3年「免出境」 即可續聘

記者 侯慶莉 / 攝影 楊育昇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6/22 19:1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1 19:00

立法院今天(22日)初審通過,刪除就業服務法「外勞工作3年強制出國一天才能再入境」的規定。

未來雇主,尤其是有重症病患需要看護工的家庭,不必再擔心外勞因為被迫離台出現的空窗期。而對外勞來說,過去出境後,二度入台必須再付仲介費是沉重經濟負擔,未來他們不用離開台灣就可續聘可以省一筆,保守估算1年至少省下14億元以上仲介費,1年大約影響1萬4000名外勞。

滿頭白髮的顧奶奶腳步巍巍顫顫,短短幾步路得要人攙扶穩住重心。

家庭看護工雇主顧奶奶:「(之前)我病的很厲害住加護病房18天,(兒女)他們有的在內湖,有的在國外,(沒人照顧)不行啊,剛剛出院的時候我連路都不會走。」

高齡92歲的顧奶奶,生活起居全靠家庭看護工雅妮細心照料,來自印尼的雅妮今年26歲,照料顧奶奶1年多,原本仲介告訴她未來工作滿3年必須出境。

家庭看護工雇主顧奶奶:「(她不在)我就去安養中心,但住家比較熟悉,安養中心太貴。」

把外籍看護當成孫女疼,顧奶奶說將心比心,不能因為自己需要讓外勞權益受損。

原來目前「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在台服務滿3年必須強制出境1天,全台灣大約59萬名外勞,每年大約有1萬4000名人因此出境,而這些外勞要再申請重新入境工作就必須「再付仲介費」,行情價印尼5萬、越南12萬。

家庭看護工雇主顧奶奶:「要給仲介(錢),她第一個月來拿很少錢耶。」

立法院22日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取消外勞工作滿3年必須強制出境的規定,未來雇主不必忍受「找不到人幫忙」的空窗期,也不必擔心找新的外勞「處不來不習慣」,看似雙贏。

立委林淑芬:「我知道仲介業在立法院很有力啦,他也掛很多助理都是仲介業者。」

提案修法的立委林淑芬說,自己推新法案因為「擋人財路」被抹黑、被威脅。原來根據人權團預估,外勞不必強制出境,仲介業平均1年少收14億,但仲介業者強調外勞二度入台,付的不是仲介費,而是給母國的規費,並沒有所謂的剝削。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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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仲介費#修法#出境#續聘#立法#就業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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