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德國受刑人H君(穿淺藍長袖襯衫者),被押解回國服刑。照片/法務部提供)
兩名德國警官昨(7)日來台灣辦案,押解運送毒品海洛因在台灣被逮判刑16年的德國受刑人H君,回德國坐牢。這是台灣與德國簽訂移交受刑人協議後第三名在台德國囚犯獲送返德國服刑,目前還有5名德國受刑人關在台北監獄。
德國囚犯H君在101年9月間,從國外搭機夾藏毒品海洛因入境台灣被航警查獲,102年間被最高法院依運送第一級毒品罪判刑16年定讞,入監服刑。
台灣和德國在102年11月6日簽署移交受刑人及合作執行刑罰協議,103年4月H君就依議內容向法務部申請回德國服刑。申請文件經外交部轉給德國檢察官。
德國檢察官向德國柏林基層法院聲請承認我國法院的判決並予執行。柏林基層法院審理後判決許可,並將H君的刑期轉換為15年(此為德國有期徒刑之上限),並准許扣除H君在台灣已服刑期。
今年4月7日,德國派出2名柏林警察總署警官到台灣,會同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局和移民署辦理人犯交接,將H君押解上飛機返德服刑,今(8)日返抵德國。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長陳文琪表示,跨國受刑人移交制度,是基於人道考量,讓外國籍受刑人回去母國坐牢,服完剩餘刑期,令受刑人較能安心服刑,也方便受刑人家屬探視。她說,目前還有5名德籍受刑人在台北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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