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打官司差3天,200萬元飛了

記者 劉峻谷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3/21 20: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苗栗市民代表會前任代表陳仁杰,因護航楊姓親戚向市公所承包工程,被監察院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罰款200萬元。他不服氣,改提行政訴訟,結果遞狀晚了三天,被法院直接以起訴程序不合法,駁回。陳仁杰另因賄選去年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陳仁杰在擔任苗栗市市代表期間(99年到103年8月),他的楊姓親戚欲承包苗栗市公所的土木工程標案,他即運用市民代表的職權,要求市公所對楊的承包案開協調會,辦理款項墊付等,護航楊姓親戚得標市公所工程。被監察院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罰款200萬元。陳仁杰不服處分,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時發現,本案訴願駁回決定書寄給陳仁杰時沒有人收件,訴願決定書隨後在104年11月6日送達並寄存陳仁杰住家附近的郵局,郵局依規定在陳的住家貼送達通知書,。

法律規定,法院文書寄存法院後第10天開始計算提起訴訟的時間。如果要提起行政訴訟依法要在收到訴願決定書後2個月內起訴才有效。法院從104年11月17日起算,再加計9天寄送時間,有效起訴時間至105年1月25日屆滿。陳仁杰遲至1月28日才遞狀,晚了3天,因此依起訴程序不合法,判決駁回,200萬元罰款飛了。陳仁杰如果不服法院判決,可以提抗告。

陳仁杰另因於103年底改選市民代表時,被檢察官查獲買票賄選,去年9月被台中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丟了市民代表寶座。

◤人氣精選文◢

👉『薔薔』撩男祕訣 分享如何遠離渣男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賄選#官司#當選無效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45

0.0460

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