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發生死亡車禍,一名老翁早上出門買報紙時,在過十字路口被一輛廂型車撞飛,肇事駕駛供稱沒看到老翁站在馬路中央,警方調查廂型車過路口沒有放慢速度,老翁在急救後宣告不治,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凌晨5點多天色昏暗,阿伯在馬路邊買完報紙,走斑馬線過馬路,這時路口車輛來來往往,阿伯在馬路中央停下腳步,但下一秒銀色廂型車呼嘯而過,老伯伯遭車撞飛;當時銀色廂型車完全沒有放慢速度,似乎沒看見老伯伯站在馬路中央,這一撞,巨大聲響嚇壞所有人,肇事駕駛也立刻下車察看。
肇事王姓駕駛:「也不是我故意要撞到他,他跑過來我有什麼辦法,我也突然看到一個人。」
肇事駕駛供稱根本沒看到老伯伯站在馬路中央,從定格的監視器來看,老伯伯在等在對向車輛通過路口,廂型車疑似是被A柱擋住視線。
新店交通分隊副分隊長陳建平:「駕駛到案後聲稱沒看到行人,我們一樣依過失致死罪將他送辦。」
事發在新店中正路280巷口,肇事的58歲王姓駕駛酒測值為0,當時從中正路開往台北方向,由於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駕駛通過路口沒放慢速度,也沒注意到老伯伯,導致意外發生。
遭撞老翁送醫急救還是宣告不治,由於他身上只有錢包和家中鑰匙,沒有攜帶證件,現在里長與警方也希望老翁的家屬前來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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