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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霸凌助理 浮報A錢樣樣來

記者 劉峻谷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3/02 19:3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2 15:25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昨天疑因浮報、挪用助理費遭檢察官搜索和約談,訊後無保請回,後續將再繼續偵辦。這不是第一例,2009年高雄市議會也曾爆發市議員詐領助理費弊案,檢方出動22名檢察官大搜市議會。民意代表為什麼喜歡A助理費? 一是貪,二是助理好欺負。

各級民意代表喜歡A助理費,理由百百種,像台北市議員每月有法案研究費12萬2911元、為民服務費2萬元,議員錢不夠用或嫌不夠各有其原因,為了補錢坑,腦筋自然動到每個月24萬元助理費(非議員的薪水),因為這24萬元由議員控管支出,最容易上下其手。

A助理費的方法有幾種。以多報少,聘六名助理,佯稱每人給四萬,實給三萬元,每月從中揩下六萬元;找人頭當助理,虛報助理費,佯稱聘六名助理,實際僅用四人,高雄市議會之被查到連中風臥床的病人都是人頭助理;聘自家人當助理,將公費全部由家人分享,肥水不落外人田。以上前兩種涉犯貪汙罪或詐欺罪,第三種遊走法律邊緣,嚴格來說沒有違法,但令人觀感不佳。

A助理費,因為助理好欺負。小助理為了端飯碗,對民意代表老闆逆來順受,就算明知薪水不符,大多不敢抗爭,最多的是受不了辭職。

但從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案的偵辦過程,檢調接到「檢舉」後啟動偵辦行動可知,檢舉的人應該是童辦公室的人,例如助理或前助理,或童的政敵。而且其提出的證據具有相當的證據力,才讓檢察官和調查局認定「確有其事」發動索搜。若非掌握相關事證,司法機關不會輕易搜索民意代表的辦公室和傳喚市議員等人調查。

再從檢察官深夜複訊後對童仲彥等人通通無保請回,此一處分代表兩種情形。一是涉案情節不重,可能是記錯帳或檢舉資料有誤;一是已經查扣重要物證,例如帳冊或資金流向,物證不會翻供且需要時間深入調查和勾稽比對,因此檢察官偵訊童仲彥等人取得初步供詞後先釋回,後面的再慢慢查。

童仲彥是否涉及不法,還要待檢察官調查釐清。但是立法委員、市議員和鄉鎮民代表是人民選出來監督政府政施政,替人民看緊荷包的人,卻屢屢傳出監守自盜,A助理費公款,真是「飼貓咬布袋」沒有盡責抓老鼠只會偷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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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仲彥#助理費#助理#浮報#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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