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警察帶頭違法嗎?有民眾開車經過九份,看到一輛警用機車,騎車的人沒有穿著警察制服,而是穿著短褲運動鞋,更誇張的是後面載著一名女子,連安全帽都沒有,就這樣在大馬路上騎了一段路,警方表示這兩人是當地派出所員警,當天因為到1公里外進行體能訓練,結束後因為貪圖方便,才會載著沒安全帽的女同事回派出所,除了依法對他們開罰也將做出懲處。
民眾開車來到九份,眼前景象讓他瞪大了雙眼。
目擊民眾:「太扯了。」
原來前方這台白色警用機車,後面掛著紅藍警示燈,停在路邊跟另一台警車員警聊天,但騎車的人穿著短褲、運動鞋,沒有穿警察制服,後面還載著一名女子,連安全帽都沒戴。
民眾:「如果把公務上的東西拿來私用,還穿便服我覺得這有點誇張,自己都是警察做這樣不良示範,他怎麼去抓別人。」
根據公務車管理使用條例,警用機車使用前一定要先簽名登記,並且紀錄使用里程數,油料管理或是保養檢修狀況不得挪為私用,經過查證當地警方坦承,機車騎士跟女乘客其實都是派出所員警。
目擊民眾:「他都不怕唉。」
警方表示這兩名員警因為到派出所1公里外進行體能常訓,結束後因為貪圖方便,載著沒戴安全帽的女同事直接騎回派出所,機車使用合乎程序,但沒有依法戴安全帽,除了將對自己同仁開罰,兩名做出錯誤示範的員警也將接受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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