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住家外面架設監視器,正對著電梯和公共走道,這樣也可能觸犯隱私。台中就有這樣的案例,一名王姓女老師在大樓住處外裝設2支監視器,拍攝角度讓對門鄰居感覺出入被監控,因此提告;法院判決出爐,王姓女老師需要拆監視器、賠償2萬,理由是該樓層戶數只有3戶進出少,拍攝到的電梯口已經類似私領域,侵犯到鄰居隱私權。
公共空間、監視器幾乎無所不在,在這樣的公開領域不覺得隱私被侵犯,但如果監視器的設置地點正對著你出門,回家的進出路徑感受好嗎?
台中一名王姓女老師去年搬到台中大里這棟社區大樓,入住後因為社區發生鞋子被偷、車子被刮,在管委會主委同意下,在住處11樓裝了2支監視器,拍攝公共走道和電梯,但住對門的陳姓女子覺得家人和朋友進出被監控,隱私權被侵犯、提告,判決出爐,王姓女子需要拆監視器,賠鄰居2萬。
大樓管理員:「他們就是為了這個監視器的問題,好像說它對著她的門不高興,告上法院。」
大樓管理員說,2戶就為了監視器鬧上法院,而台中地院、高院立場認為監視器拍攝角度雖然屬於公共空間,但每個樓層只有3戶,電梯口類似私領域,不是任何人可以自由進出,所以監視器要拆。
民眾:「一舉一動都會被(看到),幾點出門或什麼的都會被知道。」
民眾:「可你出入辦公大樓或什麼的,常常也會有監視器在看著你,只是你不知道、沒有感覺而已。」
監視器的角度設定怎麼拿捏?過去案例,曾因正對著鄰居家門口被判侵犯隱私,現在再多一件,戶數少的樓層正對電梯口也屬侵犯隱私權。安裝監視器的立場是自保,但恐怕得衡量,有另一個人不想成為楚門世界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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