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投票日訂在星期六,用意就是要方便公民行使投票權,但對從事服務業等非週休二日的勞工來說,就算是星期六也要上班工作,其實勞基法規定投票是「法定放假日」,換句話說,港湖區具有投票權的勞工今天可以放「罷免假」,雇主不能要員工「改天再補休」,因為「錯過今天」就沒得投票,所以具有投票資格在今天上班的勞工,薪水可以要求加倍!
買菜的買菜、逛街的逛街,星期六一大早北市內湖的菜市場人山人海,民眾放假放得理所當然。
民眾vs.記者:「罷免假,這我就不知道,我不曉得,因為今天是投票日,喔喔!今天是投票日,ok!」
民眾vs.記者:「投票日應該法定要放假?喔喔!原來是這樣。」
民眾vs.記者:「罷免假,今天?為什麼?因為今天應該要放假投票,喔喔!」
蛤一聲恍然大悟,悠哉放假的民眾,這才想起這天不只是一般星期六。記者侯慶莉:「行使投票權,勞工依法可向雇主要求休假,如果雇主不給假,可以要求薪資加倍。」
加油站工作人員排班制,不可能因為員工要投票就沒人上班,但投票日不放假,改天補修就沒得投票,所以當天薪水就要加倍給。民眾:「跟老闆講吧!可是好像沒有什麼用。」
法律怎麼規定是一回事,福利吃不吃的到,恐怕又是另一回事,要罷免內湖南港區的立委蔡正元,至少要有15萬人投票,有效票1/2同意,也就是7萬5千票,罷免案才會生效。
店員:「先生試吃看看喔!」
大門口招攬客人,等著生意上門,對大部分港湖居民來說,不管有沒有「罷免假」,週末生意照做、日子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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