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劣質油,意外掀起重組肉的問題,事實上,過去規定包裝商品,如果是重組肉,產品標示上,就必須明確標出「重組」2個字,但後來在97年公告廢止,目前只要求,應該標示「添加物成分」,食藥署表示,透過這樣的方式,其實也能知道是「重組肉」,但如果攤商、餐廳,明明重組肉,菜單上卻沒寫明,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依法可以處4到4百萬罰鍰。
夜市平價牛排,菜單寫的是牛排,但用得卻是組合肉,根據食管法規定,其實可以開罰。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告示牌上面,他所標示的整體的訊息,他使用的是重組肉,但是讓人家誤以為是非重組肉,依照食管法45條,可以處4萬到400萬不等。
不只攤商,餐廳飯店都一樣,要求不能有「誤導」之嫌,但包裝商品,如果是組合肉,過去曾要求,要明確標示出「重組」2個字,卻在97年公告廢止,目前只規定,重組肉視同加工品,要標示添加物成分,食藥署表示,透過「添加物」標示,就能知道是重組肉,但對一般消費者來說,不夠了解,不仔細看,根本不會知道。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這個重組之外,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表達,表達這個意思的字眼,有些它是標調理,塑形這個也是可以讓人家知道的。」
肉品大廠樹森,用頂新劣質牛油加工做成的牛排,除了流向30家有商業登記的業者外,還有92家攤商名單,還沒公佈夜市、小吃店,消費沒有發票,民眾就算吃了黑心商品,也沒得退費,北市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可以透過拍照打卡當作依據,但照片裡必須拍下問題商品,還有打卡時間點,到時就算攤商不賠,也可向消保單位申訴,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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