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昨天發生的800多萬的瑪莎拉蒂肇逃案件,警方調查後發現,50歲的吳姓車主是名鞋子代理商,超跑就登記在公司名下,警方一開始擔心,女乘客是公司部屬會出面頂罪,但車主親口承認車子是他開的,另外車主神隱19小時後才現身,酒測值為零是否就能規避責任,警方說罩逃刑責要比酒駕來的重,車主得不償失。
發生擦撞後的灰色超跑停在路中央,車主和另一名女乘客搭著小黃逃逸,車主神隱19小時,隔天在律師的陪同下,現身在拖吊場。
記者(2014.07.18):「那天我開的呀車主。」(2014.07.18):「你開的嗎?」記者(2014.07.18):「但車上看到的下來2名女生?」車主(2014.07.18):「怎麼可能那是道聽塗說啦。」
車主先是否認把車借給其他女子造成車禍,警方調查後發現,吳姓車主是名製鞋老闆,肇事的超跑就登記在公司名下,記者循線找到登記地址。
鄰居:「(他是)鞋子代理商。」記者:「有常常看到那台跑車嗎?」鄰居:「有喔。」
這棟土黃色的民宅就是公司住址,但外面沒有明顯招牌,一開始警方擔心,超跑是公司車,女乘客是公司部屬會出面擔罪,但車主承認是他開的車,照理來說老闆不太可能幫員工頂罪,加上女乘客是車主朋友的女性友人,當天晚上聚會結束後,因為順路才載女乘客回家。
前金派出所所長黃國書:「酒駕的罪刑跟肇事逃逸的罪刑,其實肇事逃逸的罪刑,反而比肇事逃逸的罪刑重。」
吳姓車主19個小時後才現身警局,雖然酒測值0,但並不表示就沒喝酒上路,警方表示肇事逃逸罪責比酒駕肇事還要重,駕駛若真要規避酒駕才肇逃,那這步棋真是算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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