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昨天為您報導過,一歲半女童疑似被遺棄在百貨公司停車場,她的父母都出面要領回女兒,社會局卻發現,女童監護權雖然在父親,但是他疏於照顧女兒,母親想要監護權,卻又附帶要3萬塊贍養費,為了不讓女童成為父母談判籌碼,社會局繼續讓女童住在寄養家庭,再請法官裁定,女童未來要跟爸爸還是媽媽。
一歲半女童住進寄養家庭,她的離婚父母沒法看望她,兩人還為了監護權爭論不休。
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媽媽說她願意撫養女兒,但是前夫每個月必須要負擔她一部分的費用。」
女童父親:「前妻說她弄到保母沒辦法帶,她就有機會帶女兒,但是她一個月要3萬塊,這部分我曾經和台中縣社會局討論過。」
周姓員警不願意付贍養費,他有監護權卻又疏於照顧小孩,台中市社會局向法院申請安置小女童繼續留在安養家庭,滿72小時再評估。
台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台中縣政府針對這部分會做家訪和評估,到底由爸爸帶,還是由媽媽帶比較適宜,以兒童最佳利益為考量。」
市政派出所依違反兒童福利法,將周姓員警函送法辦,國道三隊先准周姓員警七天假,處理好家務事,等到風波告一段落,再研究如何懲處。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