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檢方抗告成功,今天雖然是端午節,一大早李泰安就收到屏東地方法院送來傳票,讓本來開心過端午的李泰安笑不出來,並且馬上找來律師商量對策,下午還買好了他和律師兩個人的單程車票,星期五要接受第二次傳喚。
警察一早拿著傳票來到李泰安家,讓剛起床的李泰安措手不及,茫茫然的跟照警方指示,簽名蓋手印。記者:「是傳票嗎?」警察:「對對對,等一下問李泰安。」記者:「那甚麼時候要出庭?」警察:「問李泰安就知道,李泰安會跟你們講。」
昨天檢方抗告成功,高分院火速發回給屏東地方法院更審,今天雖然是端午佳節,公家單位放假,但傳票一樣到,不過警方迷迷糊糊,一份三式的傳票,警方多拿一份走,最後還由霹靂小組送回李家。李泰安:「剛剛看到傳票,確定是6月2日下午2點,那我會準時前往配合,盡量配合。」
收到傳票後,李泰安不願意多講什麼,心情之差可想而知,急忙找來律師吳漢成商討對策,律師火速的趕來。
李泰安律師吳漢成:「這個傳票可能比較急,晚上或是假日送也算有效。」記者:「那一般無效嗎?」吳漢成:「一般不可以啦!」記者:「這算特殊例子嗎?」吳漢成:「急件的話,急件的話就有。」
李泰安和律師,2個人隨後密談15分鐘,中午李泰安獨自一人騎機車到知本火車站,買了兩張單程車票,結果買到的,跟李泰安供稱317當天坐上的一樣,是二號車廂。李泰安:「二車,10號11號啦!」
李泰安和律師吳漢成,星期五上午11點,從知本出發,要到屏東地院出庭應訊,這回是不是和上次一樣幸運,李泰安收起玩笑態度,認真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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