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門能這麼快被釋放,是因為這次政府處理公文的效率超級高;總統前天才宣布特赦楊儒門,今天下午就請專人把公文,送到高雄請總統裁示,總第一時間簽下 「同意」兩字,趕著讓楊儒門在今天出獄;從頭到尾不到72小時,試圖展現特赦楊儒門的決心。
特赦楊儒門,十萬火急,總統府請專人從台北送公文到高雄,請總統批示。記者:「總統簽了嗎?」總統陳水扁:「(微笑點頭)。」
總統微笑點點頭,因為終於完成任務;為了讓楊儒門儘早釋放,就算還在陪瓜地馬拉總統吃飯,總統也要抽空批公文,大大的簽下「同意」兩個字,還註明中華民國96年6月21日實施,也就是即刻生效。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總統府一局)葉局長把公文送來,總統大概2點10分的時候簽署。」
這份公文一刻沒停過,總統一批示完,快馬加鞭就往花蓮監獄送;從總統宣布特赦到放人,才花了短短3天。
6月19日總統才親自宣布要特赦楊儒門,6月20日法務部連夜送公文到行政院;6月21日上午10點前,行政院就把公文送到總統府,總統府一局局長將近中午啟程,帶著公文搭飛機南下請總統批示,14點10分總統簽名同意,法務部人員帶著公文搭機前往花蓮,在下5點20分抵達花蓮監獄準備放人。
從頭到尾只花了3天時間,行政效率超級高,府院接力總動員,為的就是要讓外界知道,特赦楊儒門總統不是說說而已,而是已經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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