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13歲林姓女童,上個月幫家裡倒垃圾,但她沒等到垃圾車就把垃圾放在巷口,遭到環保人員舉發開單,小妹妹一時驚慌,提供證件配合開單,結果引發家屬不滿,環保局坦承,沒有發現小妹妹未滿14歲,確實有疏失,現在已經撤銷罰單。
TVBS記者楊致中:「女童當時沒等到垃圾車來,直接把垃圾丟在這邊,轉身就走馬上遭到取締。」
巷口明明貼有警告標語,女童還亂丟垃圾,環保人員一路跟到她家,並在她的爺爺面前開單,但因為沒看清楚年紀,大擺烏龍。北市環保局科長江慶輝:「我們抄到姓名,跟她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還沒有填寫,她的健保卡就拿回去了,所以在我們的告發單上,沒有寫她的出生年月日,所以我們做主動撤銷的工作。」
根據行政罰法規定,未滿14歲孩童或是有精神障礙人士,不必受罰,但別以為這樣就能鑽法律漏洞。江慶輝:「我們會去做確認,到底是不是家長,來叫孩童做這樣違規的動作,如果是這樣,處罰對象就要以家長為對象。」
雖然女童家屬抱怨矯枉過正,但為了貫徹垃圾不落地政策,環保局表示執法決心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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