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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糬之爭!商標雷同 曾記告贏曾和記

記者 李汪勝 花蓮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8/06 12:1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遊客到花蓮,幾乎都會買麻糬當伴手禮,當地最知名的就是曾記麻糬,而2年多前,另一家業者「曾和記」,也申請註冊商標,同樣賣麻糬,曾記認為遭侵權提告,現在獲得勝訴,但「曾和記」自認包裝樣式、字體都不一樣,堅持上訴。

仔細挑選口味,顧客掏錢買麻糬,曾記麻糬是很多觀光客到花蓮必買的伴手禮,但現在有其他麻糬業者取名「曾和記」,被曾記麻糬控告侵權,法院判決「曾和記」敗訴。曾和記委任律師吳秋樵:「但是法官是把曾跟記拿出來看,說和曾記雷同。」

民眾:「因為曾記在花蓮有很多家。」記者:「這是曾記的東西嗎?」民眾:「不是啦。」記者:「所以你這個東西買的時候,會跟曾記搞混嗎?」民眾:「不會啦。」

曾和記敗訴大聲喊冤,認為消費者可以分辨兩家差別,但仔細看兩家外包裝,商標名稱雖然一字之差,但字體雷同,而且曾和記後方「小米麻糬」還用英文寫,字體小,消費者不仔細瞧,只會看到大大的「曾和記」。

其實兩家商標戰火打得兇,是因為曾記麻糬商機一年高達上億,工作人員手不停,忙著把餡料包進餅皮,做成「白拋拋、幼綿綿」的手工麻糬,就怕老招牌麻糬伴手禮大餅被瓜分,曾記大動作提告,但曾和記強調仍會上訴,雙方商標之爭,暫時還沒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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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記麻糬#麻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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