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女店長謝依涵遭法院收押,律師提出抗告遭高院駁回,但是目前檢警掌握到的證據,只有謝依涵的自白,目擊證人的供詞,以及銀行盜領的監視器,找不到關鍵證物,也就是作案用的水果刀以及血衣等直接證據,未來檢方要用強盜殺人定罪,恐怕很難。
時間就這麼湊巧,在呂炳宏3人,檢方抗告成功,重開羈押庭的這一天,謝依涵律師也向高院提出抗告,不過裁定的結果是「駁回」,高院認為,謝依涵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自白犯罪,但在召開羈押庭時,卻又翻供否認犯罪,全把罪責推向負責人呂炳宏3人。
案發後,謝依涵變裝到銀行盜領富商夫婦存款,同時警方在家中也查扣相關物品,間接證實謝依涵和被害人,有相當程度的關連,法官認定,仍有串證、滅證之虞,以及還未鎖定其他共犯,裁定駁回。
不過,目前檢警掌握到的證據,都只是「間接證據」,像是到銀行盜款、到金紙店買紙錢的監視器,但針對最重要的「直接證據」,凶刀、血衣、血跡,通通沒有,想要用薄弱的「間接證據」定罪,似乎有困難。
律師莊秀銘:「你一個案子要定一個人的罪,不能只靠那些犯案的人嘴巴講的話,不能只靠嘴巴講的話,還是要有物證啦。」
富商雙屍案,有如懸案般離奇,謝依涵殺人動機始終不清,就連最重要的「直接證據」凶刀血衣,至今也下落不明,檢警光是想要靠謝依涵的自白定罪,很難,在缺乏有力證據之下,頂多可能只是吃上竊盜罪,要構成殺人案,恐怕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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