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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校將童倒掛樓梯間!鑑定有病 嫌無罪

記者 李潔 / 攝影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9/08 20:45
最後更新時間:2020/09/08 20:45

持續追蹤,過去法院針對精神病患,才會申請醫院鑑定,不過有越來越多吸毒犯,似乎為了想減輕刑責,證明自己沒行為能力,要求法官也幫忙鑑定,近兩年來,都有六百多個判決,聲請「精神鑑定」,6年前,池姓男子闖入校園,挾持國小學童,因為鑑定當下精神異常,今年獲判無罪。

圖/TVBS

 
2014年脅持國小學童,號稱黑道太子爺的池姓男子,原本應依恐嚇妨害自由擄人勒贖,判刑至少7年以上,但他供稱服用安非他命,影響精神狀態與行為能力,在精神鑑定後判決無罪定讞,桃園弒母案殺害直系親屬,也是類似狀況,查詢判決書,這兩年聲請精神鑑定的數量都超過六百多件,這些案例讓不少人懷疑,難道吸毒等於精神疾病患者,有精神鑑定報告就能脫罪嗎?

圖/TVBS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會影響中樞神經正常活動的物質,或者又叫做毒品,他就可能造成不同的精神狀態的障礙,你使用毒品本身就是有罪,就是要負責任。」

醫師說,影響中樞神經,會產生幻覺的毒品,例如大麻安非他命搖頭丸,食藥署透分析,國內藥物濫用,去年共三萬六千多人,男性就占了八成,大多從事服務業,服用毒品的年齡以40多歲最多,罹患藥物性精神病住院的比率,更是同齡層的102倍,新興毒品日新月異,國內毒品種類資料庫難以即時更新,更別說通通化驗。
 

圖/TVBS

尖端生技醫藥檢驗事業處長王灼杏:「截至七月的時候,就有1040種的一個新興毒品的列管,我們不太可能就是有那麼多預算,然後進行所有的項目的檢驗。」

律師楊于瑾:「(吸毒)是有計畫的,或者是你有可能預期到,你有可能會去做這個犯罪行為,假設我吸毒了或者是我飲酒的時候,我去殺人,那我這個殺人的行為,沒有辦法因為我在喝酒酒醉的狀態,或者是我吸毒沒有辦法辨識,或是控制我自己的狀態而脫罪。」

過去,嫌犯大多因為精神狀態異常,聲請精神鑑定減輕刑責,但這幾年連毒品患者也跑來聲請,就怕精神鑑定被濫用,成了吸毒犯的免死王牌。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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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刑責#毒品#擄人#精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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