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位劉先生,20多年前跟太太結婚後,突然發現太太的行為脫序,變成嚴重購物狂!不但曾經在市場,一口氣買了7、8千元物品,買完之後晚上就立刻丟掉,他每個月兼3份工養家,賺的10萬薪水,就有一半是被她亂買東西花掉,兩人分居後,太太還是經常上門騷擾他,讓他不堪其擾,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這個購物行為,已經造成劉先生龐大的精神壓力,判准兩人離婚。
電影最愛女人購物狂,女主角患有嚴重購物傾向,經過治療,最後圓滿出嫁,但現實生活中,63歲劉先生,指控太太結婚後,也變成嚴重購物狂,白天在市場花了7、8千亂買東西,到了晚上就立刻丟掉。
當事人劉先生:「衣服、假髮,什麼東西都買,到了晚上看了又不喜歡了,3、4大包一拿下來,朝垃圾桶就丟進去。」
劉先生說,37歲結婚時,他一個人兼3份工養活全家人,一個月薪水10多萬,太太亂買東西就花掉4、5萬,10多年前分居後,每個月都有給她1萬到1萬6不等的生活費,但太太還是經常上門潑油漆,搖晃門窗騷擾家人。
劉先生:「就這樣一直搖門。」當事人劉先生的母親:「她每天不只來3趟,而是來4趟,我不是年輕人,我85歲了,她還打過我咧。」
劉先生說,太太不工作,不做家事也不照顧小孩,只會不斷亂花錢買東西,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太太購物狂的行為,已經造成先生龐大精神壓力,但他發現妻子行為異常,卻沒有積極帶太太就醫,導致婚姻破裂,兩人都有責任,雙方復合無望,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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