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重大訊息規定!「科技大廠」遭起訴延遲重訊 證交所開罰5萬

  • 編輯伍芸彤
  • 發佈時間:2026.09.07 08: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7 08:56
揚智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證交所開罰5萬元違約金。(圖/TVBS)

揚智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證交所開罰5萬元違約金。(圖/TVBS)

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41)因延遲發布重大訊息,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證交所開罰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

揚智遭起訴延遲重訊 證交所開罰

證交所說明,揚智及其子公司於2026年8月31日接獲法院訴訟起訴狀,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證交所指出,揚智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的規定,因此處以新台幣5萬元違約金,並函知揚智公司,日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證交所強調,重大訊息公開是維持市場公平性及保障投資人權益,上市公司有責任即時、正確且完整發布重大訊息,公司應依所屬產業、公司規模、整體經濟環境及個案情況,判斷特定交易或事件對公司財務、業務、股東權益、證券價格,以及投資人投資決策可能產生的影響,作為發布重大訊息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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