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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電磁鋼品」臨時反傾銷稅6/8起課徵!最高49.84%

責任編輯 梁雪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2 15:5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2 15:56
財政部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圖/翻攝自財政部關務署官網)
財政部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圖/翻攝自財政部關務署官網)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對自韓國及中國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調查案,自6月8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4個月。其中,對韓國涉案廠商課徵稅率為45.68%到49.84%,對中國涉案廠商課徵稅率為26.44%。

關務署公告指出,對電磁鋼品反傾銷稅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認定有傾銷情事,且對台灣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台灣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公告自6月8日起臨時課徵為期4個月的反傾銷稅。

 

根據公告,來自韓國的浦項鋼鐵公司(POSCO;製造商)、POSC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出口商)、Donghwa Corporation(出口商)、Hyosung TNC Corporation(出口商)、TOYOTA Tsusho Korea Corporation(出口商)等涉案廠商,臨時課徵稅率為45.68%。

此外,其他韓國製造商或出口商臨時課徵稅率為49.84%,中國的所有製造商或出口商臨時課徵稅率均為26.44%。

 
關務署表示,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財政部應於初步認定公告的翌日起60日內完成有無傾銷的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於40日內作成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

關務署表示,財政部於接獲經濟部有損害台灣產業通知的翌日起10日內提交審議小組審議,審議小組除以傾銷及產業損害等因素為主要的認定基礎,並得斟酌案件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決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中央社)
 


#財政部#關務署#反傾銷稅#電磁鋼品#台灣產業#韓國製造商#中國製造商#浦項鋼鐵公司#POSCO#調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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