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定退休年齡延後至65歲,勞退舊制45個基數上限是否應調整,再度引發討論。部分適用舊制的勞工認為,現行制度已無法反映實際工作年資,退休保障也面臨落差。

工作年資持續累積 勞退舊制45基數卻封頂
在民營瓦斯公司服務近30年的54歲勞工董家鈺,預計60歲退休,目前仍有約6年工作時間。不過他指出,依現行勞退舊制規定,退休金最高仍以45個基數為上限,即使持續工作,退休金也無法再繼續累積。董家鈺表示,今年年資滿30年後,退休金基數便不再增加,但政府已將退休年齡從60歲延長至65歲,制度卻沒有同步調整,認為基數上限應持續累積,才能符合實際勞動年資。

依現行規定,勞退舊制勞工前15年年資,每年可累積2個基數,第16年起每年1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董家鈺質疑,若政府鼓勵勞工延後退休,卻未同步調整制度設計,將難以反映勞工實際付出,也影響退休保障公平性。他進一步指出,勞工持續工作,但雇主卻不再提撥退休金,對勞工而言並不合理,建議45個基數上限應逐年增加,例如工作35年可提高至50個基數,否則退休金不足,未來反而可能增加社會負擔。
隨著台灣平均壽命延長,現行45個基數上限,也被外界認為已不合時宜。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2025年12月,全台純適用舊制勞工約11.5萬人,分布於約1.6萬家企業,其中約88%已符合退休條件,約25%更已達45個基數上限。此外,儘管去年勞退舊制基金大賺2057億元、報酬率達22.5%,但相關投資收益仍歸雇主所有,也引發勞團不滿。勞團主張,應開放舊制年資轉入新制個人帳戶,讓勞工能享有投資收益,強化退休保障。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若能轉換為勞退新制並參與投資收益,相關獲利將直接回到勞工身上,認為是值得思考的方向。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也指出,許多勞工之所以考慮轉入新制,正是因為舊制45個基數已缺乏成長空間,加上舊制基金投資收益歸屬雇主,與勞工無關;相較之下,新制收益才真正回到勞工帳戶。不過他也提醒,基金投資本就有波動風險,退休時的基金狀況難以預測,這也是新制需要面對的問題。
勞退舊制結清轉新制 勞長:研擬並開放自提
另一方面,勞動部也正評估,是否開放舊制勞工比照新制自提退休金,透過自主提撥提高退休保障。不過,相關制度設計與推動仍面臨挑戰。楊書瑋指出,若制度要求勞工自行提撥,仍需勞資雙方合意,但對缺乏工會的一般勞工而言,實際執行上恐怕會面臨不少困難。
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郝充仁則分析,若舊制勞工能比照新制自提,最大優勢在於享有租稅優惠,最高可自提薪資6%。以月薪10萬元為例,每月提撥6千元,一年約可累積7萬多元,對勞工退休準備仍有一定幫助。只是部分舊制勞工認為,若制度改由勞工自行提撥,雇主卻未增加相對負擔,恐怕難以被接受。
董家鈺直言,勞工自提本質上仍是自己的錢,既然仍在公司任職,退休金提撥責任應由雇主負擔,而非轉嫁給勞工,否則多數勞工恐怕難以接受。未來勞退制度修法方向,仍有待主管機關、勞資雙方持續協商。整體而言,在高齡化與長壽化趨勢下,現行退休金制度已面臨檢討壓力,如何兼顧財務永續與勞工退休保障,也成為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