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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承攬真僱傭?台南工務局拒發34年老技工退休金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07 11:0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7 13:06
工務局服務長達34年的朱姓女子被以「職稱不符」為由拒發勞退舊制退休金。(圖/TVBS)
工務局服務長達34年的朱姓女子被以「職稱不符」為由拒發勞退舊制退休金。(圖/TVBS)

2022年12月一名在「博客來」工作超過20年的清潔工阿姨突然被解僱,更慘的是,阿姨還領不到退休金、資遣費,引發規避勞基法權益的「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如今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也傳出類似糾紛,一名在工務局服務長達34年的朱姓女子,退休時卻被局處以「職稱不符」為由,拒絕給付勞退舊制退休金,氣得朱女一狀告上法院,經台南地院審理後,工務局應給付朱女44萬餘元。
 

「假承攬真僱傭」?公家機關版博客來案上演


據了解,朱女自1990年起便在台南市工務局擔任臨時人員,直到2024年7月以60歲年齡退休,符合勞動基準法申請退休規定。殊不知朱女奉獻青春長達34年,卻被工務局以「職稱不符」拒絕給付勞退舊制退休金。
 

宛如博客來清潔工阿姨勞資糾紛翻版!朱女氣憤,她主張,勞委會早在1998年就公告公務機構的技工、工友適用勞基法,且過去有同樣身分的同事都順利領到退休金,質疑工務局是因為「主事者不同」,就想藉由組織改組來規避法律責任。

工務局則稱,朱女雖然職稱為「臨時技工」,但她負責的是海安路攤商租金收繳、強制執行等「專業、複雜」的行政業務,並非電工、木工或單純勞力的「雜役」,因此不適用勞基法對技工、工友的保障。另外,朱女退休時已晉升為「約用人員」,不再是「臨時人員」,據市府內部規定,身分不符便不得領取退休金。
 

法院打臉:工作內容決定身分非職稱


 
案經審理,台南簡易庭認為,朱女的工作確實需要技術專長才能勝任,正符合勞委會函釋中「技工」的範疇,工務局以「工作不具技術性」為由拒付,顯然不可採信。而朱女在長達34年的任職期間,工作實質內容從未變更。不能因為她後來「升官」變成約用人員,就抹滅她在1998年至2005年(新制施行前)應受勞基法保障的舊制年資權利。因此判定工務局敗訴,必須補發朱女舊制退休金共44萬4191元。

對此,台南市工務局回應,針對判決結果予以尊重,將依程序審慎研議後續是否提起上訴,確保法令見解一致及制度適用之穩定。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勞基法#退休金#技工#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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