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喊居住正義,新北、桃園、台中、高雄及新竹縣市,下半年將跟進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學者認為打擊力道有限,成效仍待觀察,也有專家擔憂,不提出配套解決稅負轉嫁問題,遭殃將是租屋族。
為打擊囤房,政府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3戶,稅率維持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提高為最低1.5%、最高3.6%,地方政府可自行設計課徵方式,俗稱「囤房稅」。
原本只有台北市、台南市、連江縣及宜蘭縣,針對非自住房屋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囤房愈多稅率越高,以加大力道抑制囤房。近期房價上漲,高雄、桃園、新北、台中及新竹縣市,基於落實居住正義等理由,也陸續跟進最快7月實施差別稅率。
對此是否真能抑制囤房,促進空屋釋出,達到降低房價效果?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仔細觀察各地訂出的差異稅率,相較台北市第3戶起非自住房屋稅率就達3.6%,桃園及新竹縣市要到第6戶,高雄要到第5戶起才是3.6%,力道仍有相當落差。
張金鶚指出,此外,房屋稅是以稅基乘以稅率來計算,稅率調高,但稅基沒漲,也會影響打擊力道,且關鍵的預售屋還是不在囤房稅打擊範圍內,因此,各地實施差別稅率效果仍待觀察。
張金鶚建議,還是要由中央修法,提高囤房稅最高稅率上限,並全國統一訂定差別稅率,採全國歸戶,這才是「玩真的」,才能真正促進空屋釋出。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認為,從各國經驗來看,幾乎沒有因實施囤房稅而達到空屋釋出的案例,台北市囤房稅課的最重,但房價仍持續上揚,主因在於「稅負的可轉嫁性」,一旦直接轉嫁,遭殃的就是租屋族。
何世昌舉例,從房東角度來看,稅負上升後,若不能轉嫁,投報率下降,才會想要賣房或減少未來置產需求;稅負若能轉嫁,而且趁著房租上漲趨勢,還加大轉嫁幅度,整體投報率反而上升,房東更不會想賣屋,韓國先前就已出現這樣的情形。
雖然各地受囤房稅差別稅率的影響人不多,何世昌表示,在「比較上漲效應」下,當有房東因稅負上升而轉嫁租金,提升房租,就很可能造成跟進效果。因此,差別稅率要做不是不行,但一定要針對稅負轉嫁風險,設計相關配套措施,「別將韓國寫錯的考卷,還拿來照抄」。
何世昌建議,要緩解房價上漲,還是要著重增加供給,如加快興建社會住宅腳步,或參考韓國在首都附近增建衛星城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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