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也喜歡在網路上,分享好康優惠資訊,可要小心了!台中縣有兩位家庭主婦,在網路上「揪團」到眼科做近視雷射,湊足10個人,每個人可以省下1萬元,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醫療法,可能被罰款5萬元;台中縣衛生局說,很多民眾不熟悉法令,醫療院所其實是不能以優惠招攬顧客,所以在網路上PO相關訊息,也會遭罰。
眼科醫師:「視網膜,如果有些比較薄…。」
近視眼,沒戴眼鏡就會看不清楚,很多人會考慮雷射一勞永逸,不過4萬左右的手術費用,可不是每個人都負擔得起。民眾:「會願意。」記者:「怎麼說?」民眾:「就比較省,當然比較好。」
能省則省,兩名網友在網路上揪團,大剌剌PO上「揪10個人扣1萬」,還有不少網友回覆,「詢問,現在多少人」?「想要參加,但人在澳洲」,但這樣的行為卻已經觸法,被點名的眼科診所,表示他們完全不清楚。眼科診所執行長劉小姐:「我們必須澄清,真的沒有發佈過這樣的消息。」
診所聲稱沒上網看過相關優惠資訊,揪團團購很常見,但如果地點變成醫療院所,可就不是小事情了。中縣衛生局秘書蕭春櫻:「我們不能以優惠的方式,作為招攬醫療行為的方式。」
兩位婦人住在台中縣,衛生局約談後,因位這間眼科診所位在台中市,移送台中市衛生局處理,查訪診所後,目前沒有發現有任何違反法令的優惠廣告,而兩名婦人得知自己可能得面臨5萬元的罰款,覺得很冤枉,因為揪團成行也才省下1萬元,怎麼也沒想到在網路上分享優惠訊息,反而讓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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