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光是去年,全台地方法院審理債務糾紛,超過132萬件,但只有9%的人拿回全部的欠債。債權人為了討錢,不只得打官司,還要查對方名下有沒有財產,成功查封不動產,拍賣後才能拿回錢!一名自稱銀行富三代的林姓男子,日前向朋友秀出700萬元名錶,向朋友炫富,成功借款投資,事後沒還錢,被告上法院,其中6名債權人,求償960萬元,法院一審判決勝訴,法院兩度去貼封條,但房子繼續出租,錢也還沒還!
原告律師溫令行:「他跟大家講說這一支錶是有限量的,那要買到是非常困難的,一支大概是700多萬元,結果過了幾天過之後,這支錶戴在他手上的照片,他就把照片丟上群組了。」
這名林姓男子自稱是銀行股東第三代,去年開始向朋友借款,但約定時間都沒還錢,債務疑似高達3千萬元,其中3名債主向法院提告,求償960萬元,法院判決勝訴!債主事後查出,新北市永和這棟公寓一樓,登記在林姓男子名下,但就算法院查封,錢還是沒拿回來。
記者楊致中:「在打贏官司之後,債權人跟律師以及法院的執行人員,兩度來這棟民宅來貼封條,不過由於它的封條是在屋內,因此外觀根本看不出來。」
被告鄰居:「很久了啊,他這邊租屋已經出租了2、3年了吧。」
房子照樣出租賺錢,債主還是沒討回借款,依據法院流程,討債不成,可以先提假扣押,但得等官司打贏後,才能進一步查封財產,但時間也拉得更長,去年一整年,透過法院處理的債務糾紛,高達132萬件,但只有12萬件,9%的人討回所有債務,法院執行查封案件,有3356件,成功清償也才918件,不到1/3。
原告律師溫令行:「假扣押的這個程序上面,是為了防止脫產而設的一個程序機制,那如果你今天判決還沒有確定,你想要先把人家財產查封,防止人家脫產的話,法院會要求你提出一個擔保金額。」
顧及被告人權,想找法院公家單位討債,不只得提出擔保還得鬥智,甚至有法院人員查封不動產時,遭遇反抗,就算錢討回來也已經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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