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因有二段婚外情,且曾上酒家接受招待、帶酒女出場,還曾當眾吸酒女胸部,遭諷為「吸奶法官」,他因教導承審案件當事人訴訟策略,並幫當事人介紹律師,再逼對方和解,且收受300萬元賄款,另有不明財產近5,000萬元,已遭依貪汙罪判刑16年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4年半,目前已入獄服刑,司法院職務法庭今(27日)判他免職及喪失公務員資格。
胡景彬1997年因涉地下錢莊重利案,被公懲會處以休職3年懲戒,2000年重利案獲判無罪而在台南高分院復職,繼續上法庭審案,2008年調回台中高分院,2年後遭檢舉向律師暗示行賄,特偵組因此展開「正己專案」調查。
經長期監聽,發現胡景彬不但擁3妻6子女,且曾有業者指控他愛上酒店,還涉嫌利用審理中港大飯店股權爭奪案上訴時收賄,當事人一審敗訴,期望二審能翻案,透過胡男的情婦行賄,雙方在電話中以「膠原蛋白」為密語形容賄款,胡景彬收賄替當事人喬和解,當庭暗示當事人,即便是勝訴,還有補稅的問題,不見得有利,原本當事人要以500萬元行賄,卻被中間人黑吃黑拿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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