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周杰倫的叔叔擔任社區管委會主委期間,為追討管理費等問題,與陳姓女住戶起爭執;陳女控周男抓她頭撞牆並罵她是「狗」,因此起告;北檢偵辦後今天依傷害等罪嫌起訴周男。
至於周男反控陳女傷害的部分,檢方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陳女曾向媒體投訴稱,今年1月與女兒在住家地下室等搭電梯時,一度被管理員以她沒繳管理費為由攔下,所以向警方報案;周男與管理員質問為何要報警,當時她拿手機錄影存證,手機被周男打落在地,他還抓她的頭撞牆等。
周男為此曾接受媒體採訪指出,與陳女沒有私人恩怨,是因陳女拒繳管理費,他當時擔任管委會主委,多次催繳並張貼公告,但她卻置之不理;陳女撕掉催繳管理費公告,他基於主委的職責,質問陳女為何撕掉,後來她拿手機對著他錄影,雙方才爆發衝突;對方先用手抓傷他的脖子,因此才會伸手抵住陳女的脖子,避免她再逼近。
台北地檢署為釐清事發經過,勘查社區監視器及陳女手機的蒐證畫面,發現是周男動手才爆發衝突,因此認定周男涉犯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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