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月初被法務部檢審會作出停職處分,現在打算反擊。林俊佑認為,自己還沒被判刑,就被停職,處分過當,有違比例原則,說在上週就向保訓會提出複審,但保訓會則說,目前還沒有看到,林俊佑提出的申請。
幼兒園家長:「以家長的身分跟立場,可以理解他的想法,畢竟停職可能對他的家庭生活,有很大的影響。」
幼兒園家長:「經濟收入什麼,有很大的差別。」
幼兒園家長:「大家都很擔心,秋後算帳,我們能怎麼樣呢?」
園方家長雖然尊重,但也承認擔心林俊佑會秋後算帳,法務部當時以違失情節重大等理由,做出停職處分,但停職期間,仍然具有檢察官公務員身分,還是可以領取半薪1萬6千元,但林俊佑質疑,都還沒有判刑 ,自己就被停職,處分過重 有違比例原則,上禮拜已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複審。
幼兒園方律師賴劭筠:「林檢那邊複審或複審的結果如何,學校這邊都予以尊重,不會做任何的干預,我相信花檢這邊也會特別注意,不會再讓事情發生。」
考試院保訓會說,複審的法定程序,會先由一位專任委員提出意見後,交由內部審查,再提交委員會議,由專家學者一起討論,視情況請法務部和林俊佑,分別陳述意見最後再由保訓會,來裁量法務部作的處分,適不適當走完程序最久要3個月,但保訓會說目前還沒有看到林俊佑提出的複審申請,但不管有沒有複審成功,檢察官林俊佑還是得依停職處分規定,期限內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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