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高職女學生,日前遭班上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同學設局邀約唱歌和喝酒,事後對方趁著酒意,竟在包廂內的廁所性侵得逞。女學生的母親事後報警通報學校,校方召開性平會,認為是兩情相悅,僅將男學生記2大過但未給予退學,女學生母親無法接受,只好讓身心受創的女兒轉學離開。
據警方調查,該名17歲的女學生小雯(化名),她對校外另名男同學有好感,還曾約對方吃飯,但對方已經有女友而拒絕她。小雯傷心之餘,向班上男同學小龍(化名)訴苦,對方提議去KTV唱歌、聊天和喝酒。不料小雯疑似太過傷心,最後就跑到廁所哭泣。
小龍見狀假借安慰小雯名義,衝到廁所內安慰對方並趁機告白,但遭到小雯拒絕;沒想到小龍更假藉酒意,趁機硬上對方得逞;事後小龍雖然下跪道歉認錯,但小雯無法接受,表示絕不會原諒他。
小雯傷心欲絕地回到家後,母親發現她神色和言行有異狀,事後得知女兒遭到性侵,便帶她去驗傷並報警提告,同時也向校方反映。校方雖然召開了性平會,但並未通知小雯的母親到場,僅要求小雯和小龍到場,最後選擇相信小龍的說法,認定2人是在兩情相悅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這樣的結果讓小雯母親無法接受。
小雯的母親向校方多次抗議未果,最後還向民代申訴,並且陳情教育局,校方才將小龍記2大過處分;對於這樣的結果,小雯母親無法釋懷,最後只好幫女兒轉學,在這件事情過後,小雯還得定期去身心科看門診。
對於小雯母親的指控,校方回應在接到通報時,就立刻召開性平會,也許是調查程序未讓她滿意而產生誤會,更澄清並無認定是兩情相悅;至於警方偵訊時,小龍稱說是兩情相悅,但警方訊後仍依妨害性自主函送。而且追查發現,小龍就曾在高一曾性侵同學,還被女方家長痛毆,只是當時被害人並未提告,只要求小龍轉學,不料卻又發生性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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