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女騎士,因為路邊違規停車又突然打開車門,害騎士摔車,癱瘓一年多過世。違規停車的女車主,下車購物,託男友回車上拿錢包,男友拿錢包之後,從駕駛座打開車門要下車,害騎士摔車。一審判決,開車門的友人,過失致人於死,有期徒刑6個月,但是違規停車的車主無罪,家屬無法接受。


死者兒子:「妳如果沒有違停在那邊,為什麼會造成後續開車門,妳去買東西造成開車門致死的問題。」
開車的是車主,29歲游姓女子,她違規停車去購物,叫朋友回車上拿錢包,朋友拿了錢包突然開車門要下車,造成意外。法官判車主無罪,友人過失致人於死,判刑6個月得開罰金。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廖國勝:「車主本身雖然有違規停車的行為,但是這件車禍的發生原因是,車主男友在開車門拿東西的時候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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