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廖姓婦人,日前開車行經永和區一處路口時,不慎與一名腳踏車騎士發生車禍,她隨即下車查看了解情況,以為沒事就離開現場。警方到場之後,認定廖女肇事逃逸,對她開罰6千元並吊銷駕照。廖女不服提出撤銷罰處分,經調查後發現腳踏車騎士當下曾說了一句「算了算了」,改判廖女勝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廖女在去年11月開車行經永和區民權路與得和路口時,被指控肇事逃逸。廖女喊冤表示,當時行經該路口時,就發現腳踏車騎士已經倒在地上,她下車關心情況,對方表示沒怎麼樣,還說「算了算了」,她心想並非自己撞到對方,因此就離開了,沒想到事後卻遭開罰,內心十分不服。
廖女主張,對方根本就沒有和腳踏車相會的機會,怎麼會撞到他?事後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腳踏車騎士自摔,撞上廖女的車頭才倒地,確定有車禍發生,但並無肇逃行為。
進一步調查發現,當下事故發生後,廖女曾下車和腳踏車騎士對談,過程大約40多秒;倘若廖女真有肇逃之意,何必需要再下車查看?加上腳踏車騎士被撞後,衣著仍舊完整,且他自己也表示「算了算了」,廖女才認為對方可能沒啥問題,才會因此開車離開,認定腳踏車騎士有不追究的可能,因此撤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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