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貨車司機去年11月去新莊送貨時,不小心撞死一隻白色土狗,當時司機僅下車查看車底,並未處理就直接離開,事後警方接獲狗主人報案,表示自己的愛犬被人撞死,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貨車駕駛,新北地方法院認定駕駛肇事逃逸,對他開罰3千元,並吊扣駕照1個月。
據《蘋果日報》報導,這名張姓貨車司機去年行駛在新莊區中港三街9巷附近送貨,原本這隻白色土狗就走在車子前方,張姓司機沒注意到就直接撞死牠,而司機卻繼續往前開,下車後僅把狗抬到路邊,也未對牠進行急救、報案或請附近店家協助通知飼主等。
狗主人事後發現愛犬死在路邊,趕緊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到張姓司機,張男向警方辯稱自己當時忙著送貨,且不知道撞到狗要報案,在現場也沒看見狗主人,狗的身上也沒有晶片、狗牌或狗鍊,無法辨識小狗是否有主人,張男認為狗主人讓小狗獨自在巷弄間穿梭,實在太不負責任。
張男表示在得知狗主人是誰後,就在警局與對方達成和解並賠償6000元火化費用,張男說自己是低收入戶,平常靠打零工維生,家中還有8旬老父要養,希望法官能高抬貴手,撤銷裁罰,但法官表示張男的行為已構成《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的駕車肇事逃逸事由,且法條立法目的,就是為了杜絕肇事逃逸歪風,以利保存肇事現場相關證據,釐清責任歸屬,即便沒人傷亡,肇事者也應該留在現場,因此法官認為警方裁罰有理,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判張男抗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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