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14歲少女3年前遭人糾眾虐打、性侵致死,還潑汽油焚屍,5名嫌犯原本判處無期徒刑,不過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認為主嫌不但手段兇殘,至今毫無悔意,改依強制性交而殺被害人罪,判處主嫌林春雄死刑!
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被告林春雄在本案居於首謀及指揮角色,在審理中之態度並無悔意,認為被告林春雄非處以死刑無法實踐社會正義。」
還原當時恐怖事發經過,網咖外的監視器拍下走在前面的黃曉雲大搖大擺、面露凶狠模樣,一旁的何文軒、古志強則涉嫌在被害人下樓後給了2個巴掌當作前奏,之後載人前往公園凌虐,甚至是性侵、焚屍!
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經審理後,認為被告林春雄等人所為本件犯行罪刑重大。」
手段兇殘、毫無悔意!高院強調不判林春雄死刑無法實現分配正義,只是這2年來死刑定讞一共43人卻都沒執行過。小燈泡遭斷頸殺害,父母希望主嫌王景玉判死、二審仍判無期徒刑,還有其他殺童嫌犯也逃過死劫,讓家屬納悶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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