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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截肢!男工作受傷 雇主怕停工竟協調出院

記者 王馨儀 / 攝影 李汪聖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8/04 20:16
最後更新時間:2018/08/04 20:16

花蓮一名工人上個月25日在清理下水道管線時,被上方掉落的鋼索跟捲線器砸斷腳趾,當時雇主開著工程車將他送醫,但疑似怕醫院通報勞工局,因此和潘姓工人協調出院,並承諾會照顧他的生活起居,月薪也可以照領,沒想到10天後再回診醫院卻說男子必須截肢,潘姓工人也發現自己的薪水,疑似因為醫藥費被扣除將近2萬塊,氣得指控雇主承諾都是騙人的。

圖/TVBS

 
潘姓工人:「已經黑成這樣了,還能救嗎?」

掀開紗布,露出已經發黑的無名指,腳趾因為發炎變得腫脹,讓潘姓男子完全無法久站,心情超沮喪。

原來他是一名工人,在花蓮下水道進行清理管線的作業,沒想到上方的鋼索跟卷線器突然掉落,直接砸斷他的右腳無名指,讓他痛得差點昏過去。

 
圖/TVBS

雇主當時開著工程車將他送去醫院開刀,醫生表示要住院觀察,但潘姓男子說雇主疑似怕醫院通報勞動局,因此協調他出院休養,把男子接回家,並承諾會照顧他的生活起居,另外每個月4萬5千元薪水照領。

當事者潘先捷:「我不平說當下你可以讓我住院,你只要當下幫我處理我的腳,很重要的事情,他並沒有,他只叫我回家處理,來換換藥。」

只是受傷到現在10天了,傷口不但沒有好轉的趨勢,反而越來越嚴重,現在甚至必須截肢,而當初說好的薪水照舊,疑似也被扣除醫藥費,只領到2萬多塊。

圖/TVBS

包商林先生:「原則上就是等他傷勢好,再做一個大家來講一下和解甚麼的,因為現在他還在受傷就醫嘛,如果說有沒有住院應該是他做決定不是我們做決定,我跟他講叫他不要住院應該不可能吧。」

雙方目前各說各話,不過根據職安法,雇主必須在發生職災後8小時內通報,否則將被罰3萬到30萬不等的罰鍰,至於相關責任還必須等待勞動局再進一步釐清。

只是潘姓男子現在面臨截肢,暫時無法工作,也讓他很擔心未來醫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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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意外#住院#截肢#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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