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發生在去年9月的《中國新歌聲》互控傷害案,今天依傷害罪判處統促黨總裁張安樂之子張瑋拘役40日、獨派人士李柏璋拘役40日,被告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外北院依傷害罪判被告胡大剛有期徒刑5月、恐嚇罪判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另外王姓、林姓、楊姓被告則被判拘役40日至70日不等。
中國選秀節目《中國新歌聲》去年9月24日在台灣大學田徑場舉辦活動,活動因學生抗議而臨時取消,當天下午約5時活動散場後,學生與統派團體起衝突。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楊姓統促黨成員去年9月24日下午4時55分,在辛亥路台大側門人行道西側,看到官姓愛國同心會成員與李柏璋發生口角爭執,旋即上前以手及身體頂撞李,並用手攻擊對方左臉;李柏璋也用手揮拳攻擊楊男,導致楊男眼鏡鏡片破裂,左臉頰也有擦、裂傷。
隨後胡大剛看到楊、李爭執時,認為在場的張姓學生維護李,拿出伸縮甩棍攻擊學生的頭、頸;此外,胡大剛也不滿李柏璋的女友在旁用手機拍攝,出言恐嚇「妳不要過來喔!我連妳一起打」等語。
北檢偵辦後在去年12月依法起訴胡大剛等5人,案件移審,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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