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接連爆發重大風紀弊案,台中縣一名已婚的鐘姓員警,也遭到指控有「婚外情」,一名自稱「玲玲」的女子表示,她和鐘姓員警交往7年,墮胎後多次流產,還因此拿掉子宮,不只如此,兩人的吃喝花費都由她付,連鐘姓員警的貸款和稅金也是她幫忙繳,一共花了3、40萬,女子向鍾姓員警任職的清水分局投訴,分局調查,員警坦承確有「婚外情」 ,今天遭到記過一次,調職的處分。
照片中,化名玲玲的女子站在左邊,親密摟著她肩膀的,是清水分局偵查隊鐘姓員警。
2004年,兩人開始交往,直到第二年,玲玲才發現鍾姓員警有老婆,她當了第三者,她說更誇張的是,鐘姓員警和她在一起之前,原本就有一個認識14年的女朋友,還生了個兒子,而且前前後後,鐘姓員警還交了8、9個女朋友。
玲玲(化名):「他說他在酒店,認識了一個17歲吸毒的女孩子,他就直接帶她到隔壁包廂,他還很高興地說,『哎,吸毒的女孩耶』!」
玲玲的手機裡,留著鐘姓員警傳給她的簡訊,字裡行間充滿濃情蜜意,玲玲說,當時她很傻,墮胎後又流產3次,最後子宮也拿掉了,跟著鐘姓員警從台北到台中,沒有工作,戶頭裡60幾萬花得差不多了,2個月前,鐘姓員警對她漸漸疏遠,她才終於下定決心,結束這段不正常的關係。
玲玲(化名):「他那時候脊椎骨受傷,他幾乎不能行動,也不能走路,我還去九華山三步一跪,跪到山上,6個小時,結果換來的是,我覺得好不值得。」
清水分局分局長郭瑞權:「這段時間了解,確實有這個情形。」
玲玲難過地說,她非常後悔,也不希望再有女孩子受害,於是向清水分局投訴,經過10天調查,分局將報告呈交台中縣警局,迅速作出懲處,鐘姓員警記大過一次,調離現職,為了這段婚外情,男女雙方都付出代價。
◎照片由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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