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第二波團體民事求償訴訟,今年4月審理時,被告八仙樂園律團對於死者吳玟儀出院後、再住院死亡,質疑死因與塵爆案的關聯。士林地方法院今(24)日續行審理,原告團訟律師提出吳的相驗等證明書補證,八仙樂園仍堅持,吳玟儀死因未列入刑事審判的爭點,沒有進行實質審理,其死亡與塵爆案沒有因果關係。
今年5月8日,八仙塵爆案二審刑事判決認定,被害人人吳玟儀因大面積燒傷引起猛爆性肝衰竭,於2015年11月3日,因代謝性衰竭死亡。
對於八仙樂園律師團4月開庭的質疑,受託向八仙樂園、玩色負責人呂忠吉等被告提出訴訟的消基會律師團,今天當庭提出吳玟儀的檢察官相驗、醫院診斷等證明書佐證,法官詢問八仙樂園律師意見,八仙律師表示,消基會提出的證明書無法證明吳死於塵爆的因果關係。
法官當庭追問八仙律師有無follow塵爆案的二審判決?八仙律師當庭指出,(塵爆案)刑事審理未將吳的死亡列為爭點,沒有實質審理,堅持吳的死亡與塵爆案沒有因果關係。
消基會律師吳榮達當庭表示,將再進一步具狀表示意見;對於八仙樂園辯詞,吳庭後表示,非常不能接受。
另外,塵爆當時已逃出火場的被害人吳聲宏,看到烈焰中的2名小朋友哭喊,重返火場搶救,造成全身64%燒傷,腦傷嚴重,事後復健、就醫需要搭乘復康巴士的交通費,八仙樂園律師也質疑必要性。
吳榮達立刻當庭難過反駁,吳聲宏因腦傷,智力退化,確有搭乘必要,昨天看卷,看到眾多被害人慘狀,哭了好幾次,希望被告律師不要再爭執一些小費用。
法官當庭也曉諭指出,有些八仙塵爆傷患因傷勢關係,行動不便,連計程車都不願載。全場靜默數秒,八仙樂園律師團改口表示,有關復康巴士交通費不再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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