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家貿易公司接受客人委託,以700多萬元從美國進口一輛2015年出廠的賓士S550豪華房車(新車價900萬元起跳),運抵基隆港後因為沒牌照,應由拖車運到3公里外的七堵區通運公司,但葉姓拖車司機嫌麻煩,偷懶直接把車從海關貨櫃場開出去,沒想到遇到警察攔查,葉男除被開紅單及扣車,車子還需送去銷毀。
據《自由時報》報導,該輛賓士去年11月29日運抵基隆港,本應由拖車送至通運公司,再到彰化領牌上路,但葉男便宜行事,直接坐上賓士駕駛座開上路,警網發覺車子未掛車牌,鳴笛示意停車未果,追逐了800公尺,才在離通運公司約1.9公里處攔停,警方開罰及扣車。
對此劉姓業者提起行政訴訟,表示並未同意葉姓司機直接駕駛轎車,因此無故意和過失責任;劉男一審敗訴,二審法官仍認定劉應承擔委任通運公司與葉姓司機的過失責任,判敗訴確定。而該輛被扣轎車已送至基隆拖吊場保管,等到監理單位公文即銷毀。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領用牌照行駛要開罰3600元以上罰緩及沒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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