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涉嫌性侵遭起訴!嘉義一名女子指控被國道員警強吻、襲胸並性侵,驗傷提告,根據女方衣物驗出DNA,檢方已經起訴涉案員警,不過這名員警喊冤,他認為遭對方設局陷害,說自己是第4名受害人,否認性侵。

遭起訴員警:「行之多年,都在用身體當作犯罪工具啦,警察局就用督察系統來要求我們跟女子來達成和解。」

遭起訴員警:「希望我再借她10萬,她就要跟我發生這一些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知道她是設這個陷阱,所以我沒跟她發生關係,她都用這種手段來達成員警跟她協議和解,賺取她的零用錢。」

因為被起訴的警察認為,如同被對方設局。依照檢方調查,6年前員警透過臉書認識49歲被害女子,去年8月1日女子疑似因為缺錢繳房租,開口借錢,兩人相約碰面,可是員警卻不斷更改見面地點,起初約在嘉義,後來改到苗栗造橋鄉的餐廳,見面後又載著她到苗栗漁港、通霄跟銅鑼鄉,最後在車上發生不禮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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