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的小燈泡命案,曾經讓多少人哀傷落淚,曾經讓多少人莫名恐懼,曾經讓多少人憤怒難遏,反倒是被害人小燈泡的父母最為冷靜,尤其小燈泡的母親反對當時社會上一片「殺人償命,速審速決」的激憤,呼籲要從兇手的成長歷程探索是甚麼原因導致其如此兇殘行為,從家庭、學校、工作、衛福、警政著手,減少再發生類似悲劇的機率。那種異常冷靜態度,甚至曾導致她遭受不少攻擊,卻也讓人看見理性的力量可以有多強大。
如今當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小燈泡命案,小燈泡父親的態度顯然因為有了他的結論而變得清晰。
他說:「希望合議庭能嚴肅的思考,在我們尚未有能力處理被告重返社會其再犯風險的情況下,任何極刑以外的量刑,極可能將社會大眾置於被剝奪下一個無辜生命生命權的風險之上,這對人權不也是一種嚴重的戕害。」
這段話的意思夠清楚了,就是在當前環境下,死刑仍是保障生命權的最後手段。也就是說,判死刑,執行死刑,是避免無辜生命被剝奪的必要之惡,刻意不判死,不執行死刑,「對人權不也是一種嚴重的戕害」!
同樣的話語,如果出自一般人乃至被害人保護團體的口中,大概不會激起甚麼漣漪,但出自過去相對甚至被認為過於理性的小燈泡父母,衝擊就完全不同了。
尤其最近社會重大犯罪事件頻仍,殺人手段之殘忍不下於小燈泡命案,社會流竄著不安情緒,以命抵命的死刑,是許多人認為最直接有效嚇阻犯罪、維護正義的工具,「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可以解決有問題的人」之類的言論,確實是社會相當一部份人的想法。
當小燈泡父母的態度形成後,可以想見,社會上要「殺人者死」,而且要立刻看見有死囚被綁赴刑場的壓力,很快就會撲向政府,如果政府不予理睬,日後每發生一件重大治安案件,政府就會是眾矢之的,就要承擔政治罵名與選票流失。
就像同婚議題一樣,政府平日總想將自己裝扮得像是進步的一方,但又從不和社會正面對話溝通,透過討論凝聚社會最大共識,然後一旦遇到狀況和選票壓力,就又想奸巧的故作中立狀。過去兩年來,這個政府已經因為過去的假進步與唱高調,讓自己吃足了苦頭。死刑議題,只是再添一樁罷了。但這不但讓台灣失去了往前走的機會,國家政策也只會更不穩定,沒有任何人是贏家,最後通通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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