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竟然侵占公款!桃園有處社區的總幹事,因為缺錢花用於是就偷偷把社區財務拿去花用,包含住戶繳交的管理費、維修工程款以及預備金,前前後後一共花了18萬,最後還是被社區管委會發現,立刻被解職。
就在去年7月到9月間桃園某社區,一名58歲莊姓總幹事,因為缺錢花用,於是動起歪腦筋,想到把住戶繳交的管理費、要繳交給廠商的工程款,以及自己保管的預備金,總共18多萬元全拿去花用。
直到工程廠商催款,管委會發不對勁,才發現他侵占社區財務,馬上將這名總幹事解職,並且一狀告上法院,然而管委會也被嚇到緊急撤換廠商。
根據了解保全公司,會幫員工或是總幹事投保誠實保險,要是員工有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就能獲得理賠,這間總幹事出狀況的保險公司,就是用這筆錢賠償給社區委會。
一般來說想當總幹事,只要國中以上學歷,3年內沒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要報名上課通過考試就能取得總幹事證照,即使有犯罪前科也能考。
就有居民抱怨總幹事證照發放太浮濫,就怕有心人取得後,社區還沒顧好反而先害了社區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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