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竟然侵占公款!桃園有處社區的總幹事,因為缺錢花用於是就偷偷把社區財務拿去花用,包含住戶繳交的管理費、維修工程款以及預備金,前前後後一共花了18萬,最後還是被社區管委會發現,立刻被解職。

就在去年7月到9月間桃園某社區,一名58歲莊姓總幹事,因為缺錢花用,於是動起歪腦筋,想到把住戶繳交的管理費、要繳交給廠商的工程款,以及自己保管的預備金,總共18多萬元全拿去花用。

根據了解保全公司,會幫員工或是總幹事投保誠實保險,要是員工有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行為就能獲得理賠,這間總幹事出狀況的保險公司,就是用這筆錢賠償給社區委會。

一般來說想當總幹事,只要國中以上學歷,3年內沒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要報名上課通過考試就能取得總幹事證照,即使有犯罪前科也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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