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東勢巫小姐指控附近劉姓鄰居,長期用鐵捲門和物品擋住出入,甚至連弟弟生病叫救護車都被阻擋,巫小姐還說劉姓鄰居要他們走替代道路,竟然還要付90萬過路費被勒索,巫小姐氣到忍不住,好幾次開車衝撞鐵捲門,自己開路,不過警方說土地是私人的,也不是既成道路,所以被指控擋路的鄰居沒有不不合法。
當事人巫小姐:「土石堆擋路,用鐵捲門封路,我們沒有辦法,我們只好自己開路。」
要回家卻沒路走,就連巫小姐要開車出去也出不去,她只好開車衝撞,而這情形已經持續2年,106年8月他的弟弟生病要叫救護車,也因為鄰居放路障,救護車進不來,就連爸爸騎車回家也被劉姓鄰居攔下不讓過,巫小姐說88年劉姓鄰居要他們繞道,還要求30萬過路費,105年更要他們付90萬,而且繞道的路很小條,只有一個大人伸長手臂這麼寬。
當事人巫小姐:「每天都把鐵捲門關下來,讓我們沒有辦法進出,叫我們走北側,跟我們勒索要90萬通行費。」
被指控的就是開宮廟的劉姓屋主,看到媒體上門,廟裡的3個人馬上收東西離開不願意回應。
現在鐵門被撞壞,他們也只能走另一條,只是光是出去就要倒車好幾次,不過警方說,這棟鐵皮建築確實是違建,但因為是私人土地,所以放路障、關鐵門阻礙通行也不違法。
茅埔派出所副所長郭文達:「計畫道路未徵收,是私人土地,因為它不用公共通行,它不用提供公共通行,是私人土地。」
警方說是雙方認知有誤解,因為私人土地上的既成道路,必須能夠主張20年通行證明,雙方各執一詞,到現在都還在為家門口的「路權」,上法庭繼續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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