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發文質疑苗栗員警在台3線獅潭路段,偽裝躲在雜貨店角落偷拍取締測速,大湖警分局今天指出,執勤地點前有設告示牌,但女警在制服外加著便衣外套與規定不符,已懲處。
有重機騎士13日行經台3線111公里處,發現有一名女警著便服,手持測速器在雜貨店騎樓下,對著行經車輛測速拍照,質疑員警偽裝取締,影片經PO網後,引發網友議論。
苗栗縣大湖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查證執勤人員執勤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執勤地點前方100公尺處設立明顯告示牌,提前警示用路人注意,絕無突襲偷拍情事,至於執勤女同仁因除穿著制服外,為避免蚊蟲叮咬私自加著個人透氣外套,確與相關規定不符,已依規定懲處記申誡一次。
大湖警分局副分局長蔡其宏指出,由於取締過程有瑕疵,為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女警當時所拍下的16件超速違規、總數新台幣2萬5600元罰款,都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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