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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收2成就過戶! 屋主拿不到尾款告詐欺

記者 李潔 / 攝影 黃建國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5/14 14:3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5/14 14:34

買賣房屋真的要小心!新北市一名莊姓男子今年1月在網路賣房找買家,但才收到對方400萬元的頭期款,就把房子過戶給對方,原本雙方約定4月付清尾款,沒想到買方不付錢還失聯,懷疑對方指定的地政士也是同夥,怒告詐欺。

圖/TVBS

 
孩子長大想舊屋換新房,讓家人有更多生活空間,一名莊姓屋主就想把這間位在新北市三重一處50坪的公寓賣出,地價每坪大約38萬元,今年年初他上網兜售,短短時間就被一名邱姓男子看上,還2度來看房子,最後約定2010萬成交,但交易過程中,買家卻堅持指定要台北市大同區一間事務所的沈姓地政士受理,甚至在1月22日與屋主簽約時,買方才突然說自己貸款沒繳清,擔心信用不佳,找來一名陳姓男子拿出他的證件印章,用他的名義買房,隨後在當天交出10萬訂金,簽下1600萬元本票,並在隔天前後匯款400萬,等於2成頭期款。

圖/TVBS

爽快交易讓屋主卸下心防,2月就將房子過戶,並說好4月付清尾款,但等了又等,邱姓男子遲遲不付錢,賣家才驚覺受騙。

房仲業者徐佳馨:「他在自售的這個過程裡面,他可能必須要有信得過的代書,或者是要求買方提供所謂的公正又信得過的代書,來去做監管。」
 

賣家賣房把房子過戶出去,不僅沒拿到尾款,還發現對方還拿去抵押借貸1800萬,受害屋主相當氣憤。

徐佳馨:「確實可能,市場上面有一些業者,他可能是利用這些所謂不肖的同業,來去做相對的一個操作。」

圖/TVBS

房仲建議,買賣雙方簽完契約後要透過第三方公正人,例如銀行來保管專責帳戶,等所有程序完成,將尾款交付屋主才辦理過戶,這樣買賣雙方比較有保障,如今買方避不見面受害屋主,決定向買家與掛名男子、還有地政士提告詐欺,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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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政士#契約#詐欺#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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