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追蹤這名恐怖情人59歲鄭姓男子,跟被害人交往多年,直到今年初女方提出分手後開始瘋狂傳訊息,威脅要對她不利,直到最後上門砸車嗆聲,被害人報警,提告恐嚇及毀損,為什麼不能申請家暴保護令?警方表示,因為製作筆錄時女方否認兩人是男女朋友,因此沒有協助申請;但事後了解原來雙方確實有交往過,確認是男女朋友關係,就算是結束交往,依法還是可以申請,保障自身的安全。

來到當初的事發地點,路上玻璃碎片散落滿地還沒清理乾淨,但究竟是怎樣的仇恨讓鄭姓男子成為被害人眼中的恐怖情人。

砸車的鄭姓男子離婚多年,從事裝潢工作,59歲的他和李姓女子2人認識了十多年,多年來分分合合,直到今年2月女方正式提出分手,引發男子不滿,開始騷擾對方,而被害人有4個女兒和1個兒子,平常和排行第三的兒子一起住,因為肺功能差很少出門,遇上前男友來找碴讓子女們相當擔心母親安危。

山腳派出所所長許明輝:「之前我問李女(被害人),她說以前是男女關係,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了,那女方是最近才來報這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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