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警員執行攔查勤務時,懷疑一名機車騎士身上藏毒,要求對方簽署搜索同意書以進行搜索,但騎士不願意簽名,雙方在馬路旁僵持好一段時間,甚至出動警網支援,這名警員爆出「你碰我一下我就辦你妨礙公務」,結果因為強暴脅迫民眾行無義務的事挨告。
糾紛發生在去年8月,板橋分局一名劉姓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途中,發現一輛停等紅燈的機車車頭超越停止線,上前盤查覺得對方眼神飄移、形跡可疑,因此進一步要求搜索;騎士起初配合劉員盤查身分,也同意接受搜索,但不願意簽同意書,雙方因此僵在馬路旁,還引起路人圍觀。
檢方調查,劉姓員警曾對機車騎士說「我合理懷疑你身上帶有毒品」,又說「你不同意我們看,我們會懷疑你是不是身上有什麼東西,我不會讓你離開」,最後甚至撂下「來啊來啊……你走啊,你碰我一下我就辦你妨礙公務」,認為劉員行為已違反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強制罪。
板橋警分局表示劉員平常工作認真執著,不料卻在此次盤查民眾被告,劉員事後深感後悔,加上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並未處分劉員,分局表示日後會加強對員警的教育。檢方最後審酌劉員犯後又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動機是為了執行勤務,加上已與機車騎士和解,因此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緩期期間須賠償騎士3萬元,另得支付國庫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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